各有关单位: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、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《关于转发人事部、信息产业部〈关于印发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暂行规定》和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实施办法》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京人发 [2003]138 号)精神和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《关于 2006 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软考办函 [2005]36 号)精神,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,现将 2006 年上半年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考试大纲和教材出版信息见 www.ceiaec.org/ 资格考试 / 教材目录。
二○○六年一月十九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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